为推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,加大师资队伍的培养力度,近日,人事处、计财处召开“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”、“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和“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”人才工作会议,公布了市教委对这三类人才入选名单审批情况,并配备了专门培养经费。 培养经费一次审定,分年度使用,主要用于科研配套、科研立项、举办或参加学术会议、专利申请、论文发表、著作出版,国内外学术、教学或管理交流与合作,梯队人才培养、研修培训,文献资料费用、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等。
今后,人事处将配合各学院,督促三类人才根据培养计划,制定合理的经费使用预算,拓宽培养渠道,完成培养任务,达到培养目标。